返回 治愈案例 . 发布时间 2022-11-10 阅读量

记录根治术后伤口破溃不能进行化疗、放疗的乳腺癌患者陈敏

陈敏(实名),34岁(2009年),家住新疆玛纳斯。 2008年8月份,患者无意中发现左侧腋窝下有多个包块,到医院检查,当地医院医生说“需要住院治疗”,2008年9月 6号办理了住院手序,2008年9月9号做了左侧乳腺“根治” 手术,并对腋下淋巴结进行了清扫,病理结论为:“浸润性导管癌”,切除26组淋巴结都有癌细胞转移。术后,她的主治医生建议化疗8次,放疗33次。化疗一次后,患者出现血象急剧下降,饮食困难,身体虚弱,体重骤降到45公斤,并手术伤口处出现溃烂、左臂和手掌肿胀、高烧等症状,生命堪忧。 
2009年3月1日,患者和爱人向(我到新疆对患者进行回访调查)我求救,患者说:“整日打升白针、消炎针,但是,症状不但没有好转,还逐渐加重,感觉真是生不如死”!患者爱人背着患者对我说:“她的医生说,没有好的治疗办法了,让我带患者回家,想吃什么就给她吃点什么!老师,求你救救她吧,她才34岁,我们还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啊”!患者的病友们也为她求救。我仔细看完患者检查资料后,感觉到患者没有器官性转移,她的症状,可能是患者体内有害液状物(有害物质)多,淋巴腺伤害以及化疗副作用造成的,还是可以治疗的。于是,我打电话跟单位医生商量,决定为患者治疗,给患者制定出治疗方案:中医疗法,即中药口服+中药汗疗+食疗+精神疗法。 2009年3月5日,患者开始治疗,治疗一天后,患者高烧等症状有所缓解,治疗三天后,饮食增加,体能也有所恢复。治疗27天,患者电话告诉我,溃烂口基本愈合,手臂肿胀全消,体温、饮食恢复正常,体能也恢复的很好。
我在2009年5月20日,在新疆石河子回访患者又见到该患者,形如无病的人。患者治疗三个月检查,症状全部消 失,体重恢复到病前状态,并没有复发转移迹象,临床治愈。

到2021年12月15日,患者治愈已超过12周年!在这期间,自从用中医疗法治疗到现在(2021年12月15日),她没有进行过化疗、放疗,也没有口服化疗药和内分泌药,更没有用过其他方法治疗。

案例点评: 

1、该患者初到医院就诊时,只不过左乳房有肿物,淋巴结肿大而已,体能和饮食等一切正常。然而,经“常规治疗”几十天,怎么就把患者治的生不如死,生命垂危呢?治疗前没有预测到患者会出现这种情况吗?患者出现这种情况,治疗的医院和医生没有责任吗?就是因为患者和家属在治疗前一纸协议吗?这不是个例,而是普遍性的,这些教训会否对癌症的“常规治疗”有所触及呢? 

2、该患者在手术前做了检查,结果清楚,为何不先进行有关治疗(即使不知道作者的中医疗法,还有化疗嘛),待淋巴肿大解决掉,原发病灶缩小再行手术呢?医者不知道手术不是最终治疗,术后还要进行化疗等后续治疗吗?为何不能根据患者血象和体能进行化疗呢?为何把患者治到生命垂危的边缘呢?当时,患者只有34岁啊!!

3、该患者转危为安是中医疗法治疗的结果;患者的治愈是中医疗法与手术、化疗结合治疗的结果,与患者配合也是分不开的。

4、该患者治愈12年没有出现复发转移,完全是中医疗法和患者认真配合的结果,因为患者自从用中医疗法治疗后,没有进行过化疗、放疗,也没有口服靶向和内分泌药,更没有用过其他方法治疗。

5、之所以把这个病例作为典型,一是警示医者要仁心;二是警示患者不要全信“常规治疗”,生命是自己的;三是乳腺癌诊断初期,病情一般比该患者都轻,是不是更容易治愈,保住乳房治愈呢? 

备注:摘自殷福宝之《癌症论》,有删节;图一、图二,陈敏(左一)治愈8周年后,在新疆玛纳斯和作者合影;图三,陈敏的病理报告单;图四,陈敏2021年12月照片。